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beat365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依法治校,依据教育部《beat365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江苏省高等beat365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beat365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beat365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beat365教职工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大会)是beat365教职工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参与beat365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是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教职工大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
第四条 教职工大会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beat365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教职工为完成beat365各项任务、创建和谐校园和促进beat365的改革、发展、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条 教职工大会在beat365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
beat365党总支要加强教职工大会制度建设,定期研究教代会工作,协调解决教代会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beat365行政要支持教职工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院党总支和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配合beat365党总支和行政开展工作,教育引导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职 权
第六条 教职工大会在本院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beat365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听取beat365年度工作、财务工作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beat365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院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三)评议监督权。讨论审议beat365上一届(次)教职工大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通过多种方式对beat365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beat365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和讨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以及beat365与beat365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教职工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应当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必须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对全院教职工具有约束力,执行过程中未经教职工大会重新审议通过不得变更。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应当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而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对全院教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beat365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 成员组成
第九条 凡与beat365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beat365教职工,均为beat365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十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在教职工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并对教职工大会决议及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询问、检查与督促。
(四)有权就beat365工作向beat365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一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 教职工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自觉遵守beat365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停止资格:
1.退休、调离beat365或与beat365终止聘任聘用合同关系的,其资格自行停止。
2.被beat365开除公职的,其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
3.因出国、借调在外等原因,在召开教职工大会期间不能参加工作,不计入本次教职工大会应到会人数。
第十三条 教职工大会可根据需要邀请非beat365教职工大会的beat365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离退休人员等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特邀和列席代表在教职工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四条 教职工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 每次教职工大会,应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党、政、工、团等方面的人员组成,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
第十六条 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主要内容:
(一)向校工会和beat365党总支提交请示。
(二)提出大会中心议题,制定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经beat365校党总支研究批准后执行。
(三)征集大会提案,并对大会提案进行登记、分类、审查、整理、编号。
(四)拟定大会日程和议程。
(五)编印大会文件材料。
(六)做好大会召开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教职工大会召开前,应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召集。
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向大会报告本次教职工大会的筹备情况。
(二)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
(三)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教职工大会由beat365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十九条 教职工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院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教职工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二)组织代表审议各项报告。
(三)表决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应当表决通过的beat365政策、规章、制度及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召开大会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开会。
第二十一条 凡属于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会议决议。
提交全体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须经大会表决并获得半数以上(含半数)赞成票方为有效。
未获得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而又确需实施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行修改的基础上进行复议,再次提交教职工大会进行审议通过。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工会委员会会议等其它方式绕过教代会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的事项由院长颁布实施,未经审议或经审议表决未能通过的不得实施。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遇有必须处理的重大事项,经beat365党政工研究,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第二十三条 beat365教职工大会接受院党总支领导,并接受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校工会相关业务指导。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四条 院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beat365党政以及beat365工会应当为教职工大会成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教职工大会及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在beat365行政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beat365工会。如有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12月30日beat365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条例同时废止。